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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教七上数学知识点总结
初一(七年级)数学知识点总结
《浙教七上数学知识点总结》详情
资料介绍
7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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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浙教版】七年级(上册)数学:知识点总结
第1单元 有理数
1.1 从自然数到有理数
分数都可以化为小数。分数在化成小数时,结果可能是有限小数,也可能是无限循环小数。
大于0的数,叫正数;小于0的数,叫负数;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。
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。
1.2 数轴
像这样规定了原点、单位长度和正方向的直线叫做数轴。
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。
如果两个数只有符号不同,那么我们称其中一个数为另一个数的相反数,也称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。
0的相反数是0。
在数轴上,表示互为相反数(0除外)的两个点,位于原点的两侧,并且到原点的距离相等。
1.3 绝对值
我们把一个数在数轴上对应的点到原点的距离叫做这个数的绝对值。
一个数a的绝对值表示为|a|。
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;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;0的绝对值是0。
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。
1.4 有理数的大小比较
在数轴上表示的两个数,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。
正数都大于0,负数都小于0,正数大于负数。
两个正数比较大小,绝对值大的数大;两个负数比较大小,绝对值大的数反而小。
第2单元 有理数的运算
2.1 有理数的加法
同号两数相加,取与加数相同的符号,并把绝对值相加。
异号两数相加,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,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。
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;一个数同0相加,仍得这个数。
加法交换律:
两个数相加,交换加数的位置,和不变。 a + b = b + a
加法结合律:
三个数相加,先把前面两个数相加,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,和不变。 ( a + b ) + c = a + ( b + c )
2.2 有理数的减法
减去一个数,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。
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的一般步骤是先利用减法法则,将减法转换成加法,再运用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,使计算简便。
2.3 有理数的乘法
两数相乘,同号得正,异号得负,并把绝对值相乘。
任何数与零相乘,积为零。(多数相乘,偶数个负数相乘为正,奇数个负数相乘为负。)
有多个不为0的有理数相乘时,可以先确定积的符号,再将绝对值相乘。若其中一个乘数为0,则积为0。
若两个有理数的乘积为1,就称这两个有理数互为倒数。
0不论乘以任何数都等于0,不等于1,所以0没有倒数。
乘法交换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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